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医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医学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医学或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医学工作满三年。
4.药学、中医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医学工作满一年。
5.获得药学、中医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都卫生学校不得报考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不满3周岁。
(2)对医疗差错负有责任者未满1年。
(3)受行政处分的人员在受处分期间。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违纪未满2年的。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条件中对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等学校学历或学位;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在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计算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当年的年末。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根据工作情况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考试,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