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第一条转专业工作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所有相关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与程序。
第二条转专业每学期均可申请,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各学院每学期第四教学周结束之前向教务处提交下学期的专业准入条件和接收名额,教务处进行集中公布。各学院同时在各自网站进行公布。
(二)拟转专业的学生于每学期第十四教学周提交转专业申请。
(三)各学院依据专业准入条件对申报名单进行资格审核。如果符合准入条件的申报人数未超过学院的接收名额,学院应直接录取;如果符合准入条件的申报人数超过学院的接收名额,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原则组织选拔,确定录取名单。
(四)教务处于每学期第零周集中公示所有获批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并与招生就业处共同完成学生学籍变更。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予考虑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一学年的学生。
(二)进入北航学院学习同时未完成专业分流的学生。
(三)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四)达到退学条件的学生。
(五)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培或特殊招生的学生,例如:国防生(含双学籍飞行学员)、外语类保送生、专项类学生等。飞行学院民航飞行员可在学院内部调转专业,不得跨学院调转专业。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不能转专业的学生。
第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此前印发的有关本科生转专业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五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转专业管理规定
术语定义
第0条本规定使用的术语定义如下。
1.转入者。申请转入至本专业学习的其他专业学生。
2.转出者。申请转出到其他专业学习的本专业学生。
3.降转。虽然转入者申请被批准,但该生必须降级学习。
转专业概述
第1条本专业原则上只接受2年级学生的转入申请。
第2条对于转出者,本专业主要负责为学生出具成绩单,其是否能被接收主要取决于对方专业具体要求。
第3条本专业每学年有2次转专业申请,分别在秋季学期结束时及春季学期结束时。
第4条2020学年转入名额总计为30人。其中,秋季学期指标为20人,春季学期指标为10人。若秋季学期实际转入学生少于20人,则剩余的秋季学期指标归入春季学期指标。
第5条转入者被批准转入相应年级后,该年级的培养方案就是该生的培养方案,并按该培养方案进行毕业审定。
s培养方案可在教务处网站相关栏目获得。
准入条件
第6条转入者所学所有课程均不得有不及格记录。p分页标题e
第7条转入者的数学与物理的准入要求如表1所示。只有达到或高于准入要求的申请者,本专业才接受其转入申请。
表1准入课程清单
转入者当前年级
申请学期
最低课程要求
2年级
秋季学期
工科数学分析(1)、工科数学分析(2),线性代数,工科大学物理(1)、工科大学物理(2),基础物理学实验(1),概论统计B
2年级
春季学期
工科数学分析(1)、工科数学分析(2),线性代数,工科大学物理(1),工科大学物理(2),概论统计B,基础物理学实验(1)、基础物理学实验(2)
第8条数学与物理课程认定规则如下。
1.数学类课程:必须是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开设的课程。
2.物理类课程:必须是物理科学与核能工程学院开设的课程。
3.转入者所学课程:在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上,均不得低于准入课程。
【示例1】某1年级同学虽然获得了高等数学(1)和(2)、线性代数及工科大学物理(1)的学分,但是仍然不满足准入课程要求。原因:高等数学难度低于准入课程要求。
【示例2】某1年级同学虽然获得了工科数学分析(1)和(2)、复变函数及工科大学物理(1)的学分,但是仍然不满足准入课程要求。原因:缺少一门代数类课程。
【示例3】某1年级同学虽然获得了工科数学分析(1)和(2)、XXX代数及工科大学物理(1)的学分,但是仍然不满足准入课程要求。原因:XXX代数不是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开设的课程(本专业无法认定该课程难度)。
三、专业必修课
第9条表2为本专业1至2年级应完成的专业必修课(注:仅做参考,具体要求请参考本专业培养方案)。
表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必修课课序
序号
课程名称
先修课程
年级
开课学期
1
计算机导论及伦理学
1年级
秋季学期
2
离散数学(信息类)
1年级
秋季学期
3
数据结构与程序设计(信息类)
1年级
春季学期
4
离散数学(2)
离散数学(信息类)
2年级
秋季学期
5
计算机组成
离散数学(信息类)
数据结构与程序设计基础(信息类)
2年级
秋季学期
6
操作系统
计算机组成
2年级
春季学期
7
面向对象设计与构造
数据结构与程序设计基础(信息类)
2年级
春季学期
第10条如果转入者所学的本专业必修课少于表3中规定的同期应学必修课的1/2,原则上应降转。
第11条转入者应认真研究专业必修课课序。这直接决定了转入者在转入本专业后还将用几年时间才有可能完成本专业的学习。
本校转入者学分认定
第12条本节以下条款仅适用于非准入条件的课程。p分页标题e
第13条校公共课。对于学校开设基础课程中的语言类、思政类、军理类、体育类课程以及一般通识课类,本专业直接认定学生学分。
第14条计算机类课程。对于此类课程,本专业原则上不予以认定。
对于软件学院开设的同类课程,单独审核。
第15条非计算机类的理工科课程。对于学分数在2学分以上(含2学分)的此类课程,本专业可认定1门跨学科(或跨专业)选修课。
外校转入者学分认定
第16条公共基础类课程。此类课程(数学及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工程技术类)所包含课程范畴与本管理方法第13条相同。本专业直接认定该类课程成绩。
第17条核心通识类课程(航空航天概论A/B和经济管理课除外),原则上只认定2学分(含2学分)以上的课程。
第18条计算机类专业课程。对于985类学校,学院原则上直接认定同类课程;对于非985类学校,原则上不予认定。
第19条非计算机类专业课程。原则上不予认定。
工作基本流程
第20条转入者需在截止日期前提交转入请求及转专业相关材料。截止日期以校教务处网站或学院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
第21条如果申请者未能达到准入条件,则不予受理其转入请求。
第22条对于达到准入条件者,本专业将考察其对于本专业的学习动机与认知,以及从事过与本专业相关的学习与实践等内容,并进行综合评定。
第23条如果达到准入条件的转入者总数未超过对应学期的转入名额,则转入者被直接接收,否则本专业将择优录取。
第24条转入者在学校规定的学院初审结束前一天在教务网上查询初审结果。
第25条被批准转入后,转入者须在接到通知的3天内(含)以邮件方式给予学院本科教务老师正式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同放弃,且本专业今后将不再接受其转入申请。
第26条转出者请自行关注校教务处及相关院系的通知及要求。
第27条转专业最终结果以学校教务处公示为准。
第28条学院本科教务秘书负责接收各类转专业申请、通知申请者后续相关环节的时间地点及结果。学院本科教务老师联系方式如下:
教师姓名
纵绮
办公电话
(010)82317631
办公地点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主楼G座846房间
电子邮件
zq@buaa.edu.cn
其他
第29条转入者在转入本专业后参加奖学金评定时,其所学课程中只有符合且难度不低于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才可以被纳入奖学金评定范围。
第30条对转入者评审优秀生的规定:秋季学期末批准转入的学生,不参加转入学院本年度优秀生的评审;春季学期末批准转入的学生,应回原学院参加优秀生的评审。如果转入者的课程成绩已经在转入前用于评奖(包括优秀生评选等),则该课程成绩不能在转入后用于相同奖项的评审。p分页标题e
第31条本规定及各类相关信息(每学期转专业受理日期、提交材料时间、及转入名额等)可在学校教务处网站或学院网站本科生培养栏目查阅。
第32条本规定自即日起生效。
第33条本规定解释权在计算机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