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填报志愿时,山东政法学院学费多少钱一年、各专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山东政法学院收费标准,包含各专业学费信息。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最新消息为准。
一、山东政法学院收费标准
2021级学费收费标准:
普通类常规批专业4200-5000元/年,普通类提前批专业5400元/年,校企合作类专业8800、10400元/年,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下表所示:
批次指南页码专业代码选考科目要求学制(年)计划数年收费普通类提前批P2419监狱学(男生)不限41805400P2420监狱学(女生)不限4205400普通类常规批P33101法学不限41103450002知识产权不限425420003政治学与行政学(法治政务方向)不限431440004行政管理不限460500006财务管理不限470490007审计学不限460490008国际经济与贸易不限430490009经济学不限430490010新闻学(法治新闻方向)不限450440011编辑出版学不限415420012网络与新媒体不限425440013数字出版不限410440014英语(外语语种为英语)不限483440015日语不限413440017网络空间安全物理435490021社区矫正不限4304400P37005人力资源管理(校企合作,与青岛英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不限450880016商务英语(校企合作,与青岛英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外语语种为英语)不限460880018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校企合作,与济南博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合作)物理46010400批次指南页码专业代码类别学制(年)计划数年收费春季高考提前批P46622金融工程(校企合作,山东中启创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财经45880023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校企合作,山东华兴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合作)信息技术4610400春季高考本科批P47022金融工程(校企合作,山东中启创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财经445880023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校企合作,山东华兴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合作)信息技术45410400说明:山东政法学院是公办大学
通常来说,公办大学由于有国家或地方财政经费支持,学费一般不是很贵,普通类专业通常4000-6000元每年,艺术类专业通常8000-10000元每年,不过公办大学也有中外合作等部分高收费专业,学费通常2-3万元一年甚至更高到十几万;民办大学由于需要自筹资金办学,学费一般都比较贵,通常本科专业15000-20000元每年,专科专业8000-15000元每年,2-3万一年也很多,当然也有更高的,艺术类专业那就更贵了。
家庭条件困难的学生,可以选择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分期还款,国家财政还贴息,也算是国家对大学生的政策福利,在报考前最好先向学校咨询是否支持助学贷款以及办理贷款相关流程等事项。p分页标题e
二、山东政法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2022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政法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全程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政法学院。学校代码:14100。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解放东路63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研究生教育。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政法学院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2022年本、专科招生工作,负责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专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学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定的2022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结合往年的招生录取、专业培养、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编制本年度的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招收本科生,面向山东省招收专科生。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专业与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批后通过招生简章、招生专题网站等途径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提档比例
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按照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一)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需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要求,均予录取;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只要考生体检符合要求,且服从调剂,原则上不予退档。
(二)非综合改革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对于进档考生,学校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分配专业。若未被相应专业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根据缺额专业计划,参考考生志愿情况和相关科目成绩,调剂录取到未满专业;若未被相应专业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学校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p分页标题e
(三)对于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
(四)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五)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对同一专业类别进档考生按高考成绩和专业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加分政策
对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我校认可考生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并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类)分配。
第十六条 特殊要求
(一)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
(二)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监狱学专业按照公安(武警)类专业列入普通院校提前批招生。考生须经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女生招生比例不超过10%。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
第十八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在3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山东政法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二条 附有专业培养方向的招生专业在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时,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规定的专业名称发放。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1- 88599888,88599859,88599958p分页标题e
网址:https://zs.sdupsl.edu.cn
E – mail:zsb@sdupsl.edu.cn
山东政法学院招生监督电话:0531-88599822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政法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山东政法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简介
山东政法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济南,俊采星驰,薪火相传,历经60余载耕耘不辍,山东政法学院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兼及法律硕士、专科和留学生教育;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多学科的普通本科高校。
学科专业定位:突出特色,做强法学学科,统筹法学外学科发展,构建“法学类专业群为核心,经管类专业群和新闻传播类专业群为两翼,信息技术类专业群和外国语言类专业群为基础”的法为核心、分类建设、交叉融合、相互支撑、特色鲜明的“122”学科专业体系。学校现有21个本科专业:法学、知识产权、监狱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财务管理、国际商务、审计学、行政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英语、商务英语、日语、新闻学、编辑出版学、网络与新媒体、信息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网络空间安全、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其中法学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新闻学专业是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法学、监狱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行政管理是省级特色专业。
注重实践教学。加强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搭建理论与实务互动平台,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现建有校内教学实训中心7个,法学教学实训中心是山东省唯一的法学类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在山东省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律师事务所、监狱系统、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合作建立校外实践实训基地200余个。创办大法官讲坛、大检察官讲坛、大律师讲坛、企业家讲坛等实务讲坛1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