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安徽师范大学在江苏历史组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录取分数线为541分,物理组专业录取分数线为545分。安徽师范大学在安徽文史类录取分数线为552分。理工类专业录取分数线为548分。安徽师范大学在河南理工类录取分数线为519分。
一、2022年安徽师范大学在各省的录取分数线
1、安徽师范大学在江苏录取分数线
本科批(历史类)录取最低分:541分(本科批分数线471分)
本科批(物理类)录取最低分:545分(本科批分数线429分)
2、安徽师范大学在河南录取分数线
文科录取最低分:557分(本科一批分数线527分)
理科录取最低分:519分(本科一批分数线509分)
3、安徽师范大学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录取分数线
文史类录取最低分:552分(本科一批分数线532分)
理工类录取最低分:485分(本科一批分数线475分)
4、安徽师范大学在江西省艺术本科录取分数线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最低分:524.23分(综合分)
5、录取分数线天津市录取分数线
本科批录取最低分:554分(本科批分数线463分)
6、安徽师范大学在浙江省录取分数线
本科批录取最低分:587分(普通类一段分数线497分)
7、安徽师范大学在广东省录取分数线
本科批(历史类)录取最低分:540分(本科批分数线437分)
本科批(物理类)录取最低分:545分(本科批分数线445分)
8、安徽师范大学在安徽省录取分数线
文史类录取最低分:552分(本科一批分数线523分)
理工类录取最低分:548分(本科一批分数线491分)
9、安徽师范大学在江西省录取分数线
文史类录取最低分:553分(本科一批分数线529分)
理工类录取最低分:531分(本科一批分数线509分)
10、安徽师范大学在湖南省录取分数线
本科批(历史类)录取最低分:548分(本科批分数线451分)
本科批(物理类)录取最低分:535分(本科批分数线414分)
11、安徽师范大学在辽宁省录取分数线
本科批(历史类)录取最低分:543分(本科批分数线404分)
本科批(物理类)录取最低分:497分(本科批分数线362分)
12、安徽师范大学在山东省录取分数线
本科普通批录取最低分:497分(本科一段分数线437分)
二、2021安徽师范大学各省录取分数线
三、安徽师范大学设置哪些奖助学金
安徽师范大学学生资助政策简介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人数或比例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省拨指标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省拨指标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省拨指标国家助学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本科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无限制基层就业国家资助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无限制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无限制地方政府资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1500元/人无限制校内资助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原则上单次不超过5000元无限制生活补贴原则上单次不超过3000元无限制发展性资助大学生“双扶”资助育人项目资助500-2000元无限制校内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一等1600元;二等1200元;三等800元25%(一等5%,二等10%,三等10%)优秀新生奖学金5000-20000元/人无限制毕业生师范奖学金500元/年无限制十佳大学生奖学金2000元/人10名自强之星奖学金自强之星:3000元/人自强之星提名奖:1500/人自强之星:10名左右自强之星提名奖:若干名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每月500元约600个岗位学费减免学费无限制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国元证券奖助学金3000元/人100人华安证券奖助学金3000元/人100人杨燕制药助学金3000元/人50人校教育基金会宝文基金新生专项助学金800元/人300人校教育基金会“常青藤”助学金2000元/人46人校教育基金会“一缕阳光”微资助原则上不超过500元无限制安徽师范大学田家炳优秀师范生奖学金2000-10000元/人48人叶圣陶奖学金3000元/人17人四、安徽师范大学奖学金评定方法
第一条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国家及安徽省关于高等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凡全日制在校学习的本科学生均可参加评选。
第三条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级、金额、评选比例和评选时间如下:
一等奖学金,每人1600元,按参评学生数的5%评选。
二等奖学金,每人1200元,按参评学生数的10%评选。
三等奖学金,每人800元,按参评学生数的10%评选。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从学生入学的第二学年开始,根据上一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和评优结果,被评为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者享受一等奖学金,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者享受二等奖学金,单项奖获得者享受三等奖学金。第四学年评选在毕业当年3月份进行。提前毕业的学生按实际在校年限评选发放奖学金。p分页标题e
第四条为了鼓励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学校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在新生入学的第一学期评选,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五条学生奖学金由学生工作处和财务处共同管理,从学校当年事业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经费,建立奖学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学生工作处每年公布一次使用情况,接受监督。
第六条政府、社会团体或个人在我校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