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七条规定,计费电能表装设后,用户应妥为保护,不应在表前堆放影响抄表或计量准确及安全的物品。如发生计费电能表丢失、损坏或过负荷烧坏等情况,用户应及时告知供电企业,以便供电企业采取措施。如因供电企业责任或不可抗力致使计费电能表出现或发生故障的,供电企业应负责换表,不收费用;其他原因引起的,用户应负担赔偿费或修理费。如因过负荷烧坏电表,应由用户负责赔偿。
若您是广东省内供电部门抄表到户的用户,且电表有故障情况发生,建议您可致电供电客服热线95598进行反映,供电部门将安排相关客户经理为您跟进处理。但若您的电表是出现烧坏现象的,建议您可携带户主身份证明资料到当地所属营业厅申请换表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