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二宪法是在1954年宪法的基础上科学的了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丰富经验,并合理的吸收了国际经验,是1954年的继承和发展。1954年宪法作为新中国成立后诞生的第一部宪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八二宪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1982年12月4日正式通过并颁布,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
1988年4月12日,八二宪法第一次修正。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允许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确认私营经济的法律地位。
1990年4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1997年7月1日起施行。香港基本法是“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法制载体,具有划时代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