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特式建筑又译作歌德式建筑,介乎于罗马式建筑和文艺复兴建筑之间的建筑风格,大致在1140年左右产生于法国的欧洲建筑风格。它由罗马式建筑发展而来,后来被文艺复兴建筑继承。哥特式建筑主要用于教堂,在中世纪高峰和晚期盛行于欧洲。
哥德式建筑的整体风格为高耸削瘦,且带尖顶,通常都是高耸入云的形象,以卓越的建筑技艺甚至是超出当代建筑水平的手法来体现对宗教的强烈情感。
哥特式建筑的特点是尖塔高耸、尖形拱门、大窗户及绘有圣经故事的花窗玻璃。在设计中利用尖肋拱顶、飞扶壁、修长的束柱,营造出轻盈修长的飞天感。新的框架结构以增加支撑顶部的力量,予以整个建筑直升线条、雄伟的外观和教堂内空阔空间,常结合镶着彩色玻璃的长窗,使教堂内产生一种浓厚的宗教气氛。
哥特式教堂的结构体系由石头的骨架券和飞扶壁组成。其基本单元是在一个正方形或矩形平面四角的柱子上做双圆心骨架尖券,四边和对角线上各一道,屋面石板架在券上,形成拱顶。采用这种方式,可以在不同跨度上作出矢高相同的券,拱顶重量轻,交线分明,减少了券脚的推力,简化了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