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专项计划
国家专项计划,指定向招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学生,由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承担招生任务。该专项计划自2012年开始,主要是安排一定数量的重点高校招生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区定向招生。
报考条件为:
申请考生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 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符合当地今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2.地方专项计划
地方专项计划,由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承担招生,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该专项计划自2014年开始实施。
其报考条件为:
申请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高中连续3 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今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3.高校专项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任务。该专项计划自2014年开始,主要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根据上述要求确定。
报考条件为:
申请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今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有关高校可在此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确保优惠。
总体来说三大专项计划实质上是招生政策对贫困地区的倾斜,主旨都是为了帮助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学生。但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院校、报考条件、录取优惠等方面又各有不同,考生应严格对照自身条件,可以选择其中某一项或多项专项计划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