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数和合数简介
质数:根据算术基本定理,每一个比1大的整数,要么本身是一个质数,要么可以写成一系列质数的乘积;而且如果不考虑这些质数在乘积中的顺序,那么写出来的形式是唯一的,最小的质数是2。
质数又称素数,个数是无穷的,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除了1和它本身外,不能被其他自然数整除,换句话说就是该数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不再有其他的因数。
合数:合数又名合成数,指自然数中除了能被1和本身整除外,还能被0除外的其他数整除的数。两个或两个以上素数的乘积,可以组成一个合数,并且只可以组成一个合数。反之,一个合数可以拆分为一组素数的乘积,并且只可以拆分为一组素数的乘积。最小的合数是4。其中,完全数与相亲数是以它为基础的。
二、100以内质数的特征
100以内的整数(不包括0,1),只要不是2、3、5或7的倍数就是质数。
2、3、5的倍数很好判断,不是2、5的倍数,意味着尾数只能为1、3、7、9,不是3的倍数意味着各数位上的数的和不为3的倍数,100以内不是2、3、5却是7的倍数只有49、77和91。
100以内的整数若是合数,则必能写成两个整数(不为1或其自身)的积,而这两个因数中最小的不大于10,因为100=10x10,所以100以内的合数中最小的因数(除1以外)为个位数,所以只要判断这个数是否是2~9的倍数即可。由于一个数倍数的倍数仍是其倍数,进一步地,只要判断这个100以内的数是否是10以内的质数的倍数即可,即是否是2、3、5、7的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