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一切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做人民的勤务员,同时清除那些经不起考验的腐化变质分子,只有这样,才能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持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本色,保证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
党的根本宗旨贯穿于党的一切活动中,主要体现在制定和执行党的纲领、路线和方针政策上。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推翻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建立新中国,我们党就提出了符合全国各族人民意志和要求的民主革命的纲领和路线。新中国成立后,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国家。
我们党根据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要求,在建国初期及时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党的八大制定了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正确纲领,提出了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实现国家工业化的任务。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把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
二、中国共产党的性质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