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
党的最低纲领,即党在民主革命阶段的纲领是: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立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
党的最高纲领是:在最低纲领实现之后,建立劳农专政的政治,铲除私有财产制度,渐次达到共产主义。尽管会议对民主革命中的无产阶级领导权、武装斗争、农民土地等问题的认识还不清楚,但是它第一次在近代中国革命历史上提出了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纲领,指明了中国革命分两步走,为日后的革命斗争指明了基本方向。
二、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的联系
一、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在理论上是相互联系,有机统一的。
最高纲领是我们党的崇高理想和最终奋斗目标,是我们前进的总方向和总纲领。最低纲领是最高纲领在特定阶段的实践性目标,是具体的行动纲领。
最高纲领要通过若干个最低纲领的实施才能实现,没有最高纲领,最低纲领将失去正确的方向;没有最低纲领,最高纲领也无法变成现实。
可以说,最高纲领是灵魂,起导向作用,决定最低纲领的性质和方向;最低纲领是基础,起阶梯作用,反映最高纲领的阶段性要求,是实现最高纲领的基本手段和根本途径。
二、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在实践上也是相互联系、有机统一的。
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统一于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尤其统一于实践“三个代表”的过程中。我们坚持最高纲领与最低纲领的实践统一,就是要求我们既要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共产主义的信念,同时更要脚踏实地地为实现基本纲领而不懈努力。
在新世纪新阶段,共产党人只有在坚持共产主义前进方向的基础上,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对共产主义信念的坚定性,体现在为实现党的基本纲领而奋斗上,把远大理想置于为实现党的各项工作任务中,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我们的事业,才能到达理想的彼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