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数的定义及性质
定义:合数指自然数中除了能被1和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数(0除外)整除的数。
性质:
1、所有大于2的偶数都是合数。
2、所有大于5的奇数中,个位为5的都是合数。
3、除0以外,所有个位为0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4、所有个位为4,6,8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5、最小的(偶)合数为4,最小的奇合数为9。
6、每一个合数都可以以唯一形式被写成质数的乘积,即分解质因数。(算术基本定理)
二、质数与合数的区别
性质不同
1、质数:是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不再有其他因数。
2、合数:是自然数中除了能被1和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数(0除外)整除的数。
特点不同
1、质数:质数的个数是无穷的;在一个大于1的数a和它的2倍之间(即区间(a,2a]中)必存在至少一个素数。
2、合数:所有大于2的偶数都是合数;所有大于5的奇数中,个位为5的都是合数;除0以外,所有个位为0的自然数都是合数;所有个位为4,6,8的自然数都是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