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黑龙江省高考录取批次有几个
1.文史类和理工类(分5个批次并按排列顺序录取)
(1)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
①军队、公安、消防、司法本科高校,部分普通本科高校(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设置2个梯度的高校志愿。招飞本科高校,空飞、海飞设置1个高校志愿,民飞设置2个梯度的高校志愿。
②公安专科院校(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设置1个高校志愿。
③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国家专项)的高校。设置5个平行的高校志愿。
(2)本科第一批次录取高校
特殊类型招生: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高校。设置1个高校志愿。
A段:重点本科高校及部分普通本科高校重点本科专业。设置10个平行高校志愿。
B段:重点本科高校的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蒙语答卷对换招生、部分中外合作办学和有特殊要求的本科专业,以及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设置1个高校志愿。
(3)本科第二批次录取高校
A段:普通本科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招生的本科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设置10个平行高校志愿。
B段:普通本科高校的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蒙语答卷对换招生和有特殊要求的本科专业。设置1个高校志愿。
(4)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不含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司法高校招生的专科专业和普通高校招生的航海类和有体检面试等特殊要求的专科专业。设置1个高校志愿。
(5)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高校
A段:普通本科高校招生的专科专业和高职(专科)高校招生的专科专业。设置10个平行高校志愿。
2.艺术类(分3个批次并按排列顺序录取)
(1)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
A段: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设置1个高校志愿。
B段:原“211工程”和“985工程”院校以及经省招委会批准的使用艺术类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设置1个高校志愿。
(2)艺术类本科批录取高校
A段: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美术类设置16个的高校志愿;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设置16个平行的高校志愿;音乐学类设置32个平行的高校志愿。
B段:除艺术类本科批A段涵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或招生专业有特殊要求无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设置2个梯度的高校志愿。p分页标题e
(3)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高校A段: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专科专业。设置10个平行的高校志愿。B段:除艺术类高职(专科)批A段涵盖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外的艺术类专科专业。设置2个梯度的高校志愿。
3.体育类(分2个批次并按排列顺序录取)
(1)体育类本科批次录取的高校。体育类本科批设置10个平行的高校志愿。
(2)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高校。体育类高职(专科)批设置10个平行的高校志愿。
二、黑龙江高考志愿填报须知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投出的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
报考普通文史类和理工类的考生,以考生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作为排序成绩,按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如排序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以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按一定比例折算生成的综合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作为排序成绩〔综合分计算公式:美术类、音乐学类和舞蹈学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6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40%,戏剧与影视学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3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70%〕。按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如排序成绩相同,按专业课成绩排序确定位次;如专业课成绩也相同,再按文化课成绩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报考体育类的考生,以术科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按比例折算生成的综合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作为排序成绩〔体育类综合分=(术科成绩÷术科满分×750)×6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40%〕。按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如排序成绩相同,按术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如术科成绩也相同,再按文化课成绩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