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新消息:低风险地区学生不需要戴口罩
国家卫健委、教育部日前制定《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中小学校学生应随身备用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不需佩戴口罩。同时明确,老师授课时不需戴口罩,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小学校教职工开学前自愿接受核酸检测。
《方案》在组织保障和制度、场所与人员管控、重点区域防控、环境卫生、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和境外师生返校等方面做出指导,要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做好校园防控安全保障,严格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和防护要求,尽可能确保进校进园的每个人都是健康的、没有感染的,将外来输入风险降到最低。
《方案》要求控制校内人员密度。学校实行相对封闭的管理措施,错时安排校内各班级作息,在入校离校、课间休息、用餐、如厕、进出宿舍等环节加强对学生的组织管理,人与人之间保持安全距离,所有可能引起人员排队聚集的场所均设置1米线,引导学生不追逐打闹、不握手、不拥抱。
《方案》特别指出,学生应随身备用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不需佩戴口罩。口罩佩戴应遵循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原则。
同时明确,老师授课时不需戴口罩,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员应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和定期洗涤、消毒。妥善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清洁消毒人员在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方案》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小学校教职工开学前自愿接受核酸检测。
二、学校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开学后,学校应当实施学生健康日报告制度。每天早晚两次对师生员工测量体温,对体温异常者,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对暂停上学或上班、在家休养的人员,学校要保持与他们的联系。
学校应避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对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卫生间、礼堂、浴室等公共场所,要加强通风换气,配备洗手液、手消毒剂,引导学生正确洗手。
师生员工解除医学观察或康复后,方可复课或正常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