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
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必须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必须坚持推进改革开放。
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
必须坚持促进社会和谐。
必须坚持和平发展。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二、全面依法治国的作用
全面依法治国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的联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尤为凸显。
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国内外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我们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前景十分光明,挑战也十分严峻,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期望也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在这样一个关键发展时期,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只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才能更好地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在更高程度上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就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从法治上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