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孝廉是什么意思
孝廉即“至孝至廉”之人,是孝顺父母、办事廉正的意思。举孝廉是汉朝发现和培养官吏预备人选的一种方法,其创立者为汉武帝。
公元前134年,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诏令中央和地方的主要行政长官向朝廷举荐道德、学问优异又有议政能力的人。后来,又规定全国每二十万户中每年要推举孝廉一人,由朝廷任命官职。不久,这种察举就通称为“举孝廉”,并成为汉朝察举制中最为重要的岁举科目。
孝廉举至中央后,按制度并不立即授以实职﹐而是入郎署为郎官或承担宫廷宿卫,目的是使之“观大臣之能”,熟悉朝廷行政事务。然后朝廷根据考察结果,给予孝廉不同的职位,如地方的县令、长、相或中央的有关官职。一般情况下,孝廉都能被授予大小不一的官职。
二、举孝廉的利弊
举孝廉有利的一面。太学生(受教育)——皇宫侍卫,补郎或者补吏(行政实习)——举孝廉(被选拔)——考试(合格后入仕)。通过这样的一个过程,把那些有能力的人员选了出来。使得原来被补吏的太学生,依旧有升为做官的机会,而不仅仅是一个吏。这些人中,虽然还有一部分是贵族子弟,但更多的是贫寒子弟。这就使得原本把持在贵族、功臣、富豪手中做官的权力,转移到了更大的范围之内。普通人通过在太学的刻苦学习,有了为吏为官的机会,寒门子弟有了上升的通道,国家也可以选到真正的人才。这是举孝廉的有利的、积极的一面。
举孝廉不利的一面。但这种选拔人才的制度,到了最后,却完全变形,已经失去了选拔人才的作用。“盖当时荐举、征辟,必采名誉,故凡可得名者,必全力赴之,好为苟难,遂成风俗。”原先西汉时期,只需要官吏六百石以上者,为父母服丧三年。而到了东汉,即使是普通人也要服丧三年。那么,为了突显自己的孝道怎么办呢?只有服丧六年甚至二十几年者,为的就是获得名声,从而入仕做官。后来甚至发展到,为自己恩主(推荐他去做官的人)服丧,甚至也达三年之久。一些人为了入仕做官,十分注重人际关系,注重和恩主的关系,形成人身依附,对个人尽忠而不对国家尽忠。社会知识分子都沉迷在这种虚伪的环境中,更遑论其他人了。这也说明,举孝廉这个选举制度后期已经变质,自然会被其他选举制度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