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是几本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是专科学校,不是本科学校。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原名番禺理工学院、番禺职业技术学院)1993年筹建,1997年9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备案,是全国首批、广州市属第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03年被广州市政府确定为市属高等职业教育龙头院校。2005年4月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6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首批28所立项建设院校之一。2009年12月通过教育部、财政部的验收,被正式批准为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11月被广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14年5月荣获我国职业教育界的最高奖项——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2014年7月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2016年11月成为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2017年至2019年荣获“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全国高职院校教学管理50强”“全国高职院校育人成效50强”。2019年7月被教育部评为全国“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12月,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30强”。
二、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的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相应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在达到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有关录取要求,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依学考成绩招生”、“3+证书”考试招生等招生录取原则,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条件下,依据考生志愿和本校制定的有关录取规则进行分类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本校工程造价(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具体培养模式详见本校招生网站。
第二十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一节 “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原则
第二十一条本校“依学考成绩招生”分普通类、美术类进行录取。普通类根据考生投档学考成绩总分排位情况、美术类根据考生投档合成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节 “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原则p分页标题e
第二十二条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根据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相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优先录取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较高的考生。
第三节 考生录取结果查询及录取备案
第二十三条本校将春季高考拟录取的各专业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