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first name和given name的区别
1、first name
在英语中,“名字”是放在最前面的,因此叫做 first name,也叫 given name。“姓氏”放在最后边,因此叫做 last name 或 family name。中国人跟外国人介绍自己的名字时,必须要把“姓”放在最后面,这样人家才好称呼你。例如:Mr. Li, Miss Liu 等。
2、given name
虽然first name与given name都是指教名,但是given name的解释是名字,教名(不包括姓);first name的解释是 西方人名的第一个字。所以,一个是不包括姓(教名),一个是人名的第一个字,这就是它们的区别了。
二、name的用法
name可以用作名词
name作名词的基本意思是“名字,名称”,可以是人的名字,也可以是动物、事物或地方的名称,是可数名词。name还可作“名人”解。
name作“名声,名誉”解时,一般指社会对人或某事物的评价,是单数名词,可与不定冠词a连用。
name可作定语修饰其他名词,意为“有名的,名声卓著的”。
name可以用作动词
name用作动词时意思是“给…取名”“说出…的名字”,引申可指“提名,任命”,还可指“列举”。
name是及物动词,可接名词或代词作宾语。作“取名”解时,可接名词充当补足语的复合宾语; 作“提名,任命”解时可接“(to be/as/for+) n. ”充当补足语的复合宾语。
表示“以…的名字起名”时,英式英语常说name after,美式英语则用name for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