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专项计划的含义
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学校承担,招生规模为5万名。
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832个贫困县(包括所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新疆南疆三地州的22个团场),以及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河北、山西、安徽、河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省区。考生具有本省(区、市)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的,均可报考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国家专项计划。有关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具体报考条件及实施办法。
二、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区别
1、对考试户籍的要求
国家专项计划招收的是:国家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城市户籍或农村户籍的考生,只要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就可以。
而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只限于指定县市的农村户籍的考生。
2、招生范围
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学生。
地方专项计划主要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
3、实施主体
国家专项计划主要是由中央部门和地方本科一批招生为主的学校。
地方专项计划主体是地方省属重点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