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众议院和参议院的主要区别
1、定义不同:参议院也称上议院,是两院制国家的最高立法机构,在政府中拥有最高审议和立法功能的公民的议会或理事会。
2、选举办法不同:国会参议院由各州直接选举产生,参议院由各州的立法机构提名选出。众议院的选举原则规定为国会众议院依据各州人口比例分配名额选出。
3、职能不同:众议院只有立法权,其所分享的司法权只限于对公职人员的弹劾。参议院协助立法工作,同时也是全国的最高执行机构。
4、人数分配不同:众议院的议员人数是按各地人口的多少比例分配的;而美国每一州于参议院中均有两位议员作为代表,与各州人口无关,全院员额为100名议员。
5、人数不同:众议院内议员总数经法律明定为435名,众议员任期两年,无连任限制;而美国参议院全院员为100名议员,参议员任期六年,相互交错,每隔两年改选约三分之一席。
二、参议院和众议院的职能
1、参议院
宪法规定参议院有批准条约、批准或者拒绝批准总统提名的大使、最高法院法官,以及其他执行部门官员、在总统及下属官员被弹劾时进行审判等职权。
2、众议院
众议院中拥有最多数席位的政党称之为多数党;次多者为少数党。议长、委员会主席与其他院内职位通常由多数党议员担任。众议院各委员会(及其下的属附委员会)有多项职能,包含法案复议与监督行政部门。委员会的各成员由众议院全院正式任命,但其人选实际上由政党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