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式印发《不动产居住权登记办法(试行)》,今后石家庄市辖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住宅,申请人可以按照本办法的相关条款办理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该办法对石家庄市所有县(市、区)均适用。
《办法》规定的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为目的,以书面合同方式、遗嘱方式或生效的法律文书方式设立、确认的,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
居住权不得转让。
《办法》对如何办理首次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以及登记材料范本进行了明确。
该办法 ,有效期为两年。
4月29日,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式印发《不动产居住权登记办法(试行)》,今后石家庄市辖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住宅,申请人可以按照本办法的相关条款办理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该办法对石家庄市所有县(市、区)均适用。
《办法》规定的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为目的,以书面合同方式、遗嘱方式或生效的法律文书方式设立、确认的,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
居住权不得转让。
《办法》对如何办理首次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以及登记材料范本进行了明确。
该办法 ,有效期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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