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生报考研究生要向驻校选培办提出书面申请,由军区级单位政治部干部部批准。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符合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由高校和驻校选培办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推荐。
一、国防生报考研究生的规定
被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录取的国防生,由录取单位办理入伍手续;被军队签约高校录取为研究生的国防生,或者在校学习期间已经取得推荐免试硕士生、硕博连读资格的国防生,本科毕业时应当确定接收单位,先到军队工作满规定年限,再以军队干部身份攻读研究生,工作期间有关招生单位保留新生入学资格。
二、国防生填报志愿方法
1、国防生招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考生要在学校组织填报高考志愿时,对照当年的国防生招生计划,填报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校及相关专业。具体报名时间、方法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确定。填报国防生志愿后,如不具备国防生录取条件或因计划限制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志愿的正常录取。
2、国防生志愿应在提前批次填报,其中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全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报考执行一批线的招收国防生的高校或专业;高考成绩未达到全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只能报考执行二批线的军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