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不归绥化管。
巴彦县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一个县,是哈尔滨市的近郊县,旧名满语“巴彦苏苏”,意为“富饶之乡”。巴彦县位于黑龙江省中部偏南,松嫩平原腹地,松花江中游北岸,距哈尔滨市区87公里。地处东经126°45′53″~127°42′16″、北纬45°54′28″~46°40′18″,县境南北长85公里、东西宽72.7公里,幅员3137.7平方公里。东南西北分别与木兰县、宾县、呼兰区、绥化市北林区及绥化市庆安县为邻。
巴彦县1999年被国家文化部授予“全国文化先进县”称号。2007年被授予“全省养猪第一县”称号。2011年,巴彦县入选第七批“全国生态示范县”。2012年被授予“中国书法之乡”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