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高考制度下大学录取方法
从2021年开始,实施“3+1+2”的省市地区普通高校招生将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并且按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分别进行投档录取(部分特殊类型招生除外)。
考生志愿由“专业(类)+院校”组成,采取一所院校一个招生专业(类)为一个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统一录取模式。在“专业(类)+学校”模式下,由于每一个志愿都细化到了某一所院校的某一专业或专业类,因此不再设置专业调剂志愿。
在高考制度改革之后,大学录取学生实行两个依据,一个参考的方式。依据是按照高考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科的高考成绩,以及考生自主选择的三门学业水准测试成绩。参考是根据高考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择优录取,科学选拔。按照院校专业组的模式,根据考生平行志愿进行投档。
二、新高考3+2+1模式的含义
1、“3”为全国统一高考科目的语文、数学、外语。
2、“1”为“首选科目”要求从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确定1门。
3、“2”为“再选科目”要求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确定2门。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使用全国卷;物理、历史、化学、地理、思想政治、生物6门由各省市组织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