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上可以带充电宝,但生活中常见的电动车电池、汽车电瓶是禁止携带的;鞭炮等易燃易爆品、所有刀具不可以携带上火车外,超过120毫升的压力瓶是禁止带上火车的。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中第五十一条和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一条: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每人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是:
儿童(含免费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但乘坐动车组列车不超过13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残疾人旅行时代步的折叠式轮椅可免费携带并不计入上述范围。
第五十二条、下列物品不得带入车内:
1、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
2、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3、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
4、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5、规格或重量超过本规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