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办理手续如下:
1、双方签订借贷合同和抵押合同,签订以后合同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2、自抵押借贷合同签订的30日内,双方持借贷合同、抵押合同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办理完毕后,抵押权设立。办理好房屋抵押登记手续以后,如果日后双方出现还贷纠纷,债权人对于抵押的房产则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在一般情况下,借款方和贷款方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并为一个统一的《住房抵押贷款合同》。房屋一经设定抵押权,原房屋业主仍然具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只是这种权利受到限制,所以仍然可以买卖、出租。实际上,抵押房屋的转让、出租并不影响抵押权人的权利,该房仍然是抵押权的标的物,抵押权人的任何权利都未受到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