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逸仙学院历史沿革
1989年,“北京中国大学校友会”为了继承孙中山先生的遗志,发扬中大的优良传统,传播优秀文化,做出恢复中国大学的决定。北京成教局在办理复办手续时,建议中大校友会暂时不要以中国大学之名,而是以孙中山先生的号——“逸仙”作为校名来恢复中国大学。1994年9月12日正式下达了批文:“你单位《办学申请报告》收悉,经北京市民办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市成人教育局审定批准,同意建立‘北京逸仙学院’。”时过二年,市教委指示一律在民办高校名称中添加“专修”两字,“北京逸仙学院”成为“北京逸仙专修学院”。
2007年4月北京恒岩基业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与原北京逸仙专修学院进行整合,组建更具办学实力的北京逸仙专修学院。
二、北京逸仙学院机构设置
学院董事会的董事长是北京恒岩基业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中国大学校友会副会长宋岩,副董事长是北京中国大学校友会常务副会长刘铁城和北京恒岩基业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杨红,董事是王子恺、高景谋、胡国伟,董事会秘书石莎莉,教职工代表吴娜。董事会共7人组成,分别代表学院的举办者、投资者、管理者和教职工代表。
学院院长兼法定代表人是原北京市委党校长期主管教学科研工作的副校长、研究员、国务院特殊津贴享受者王子恺;副院长杨红主管财务、招生、就业工作;副院长陈庚生(副教授)负责教学工作;执行院长高景谋协助院长主持学院日常工作,并主抓就业与合作办学。
根据《学院章程》规定,学院的日常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在院长领导下通过定期召开院务会议研究决定。院务会议由院级领导和各处、室负责人参加,每两周进行一次。
学院的教学、行政机构设置是:院办、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办、合作办学处、就业指导中心、财务处、保卫处、总务处、宣教处。教务处下设:英语教研室、马列主义教研室、航空礼仪教研室、综合教研室、基础部、督导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