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几本学校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既不是一本也不是二本学校,该校是专科学校。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Guangdong Mechanical & Electronical college of Technology)座落广州市白云区,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改制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为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广东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广东机电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广东高职院校试点自主招生单位
二、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院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美术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报考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院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院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院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参阅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择优录取。
无排位分省份的同分点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语文、数学、外语。如以上三科科目成绩都相同,参阅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择优录取,或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艺体类(美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学院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学院招生网站。p分页标题e
第二十五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七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