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川大学奖助学金设置
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资助人数或比例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6.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0%(含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7.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8.本科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学生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的名额确定,每年约480人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7.二年级(含)以上学生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的名额确定,每年约1190人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的名额确定,每年约10000人国家助学贷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无限制基层就业国家资助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无限制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无限制地方政府资助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一等:700元/人二等:400元/人三等:200元/人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 “五个认同”;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刻苦,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方面突出。5.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籍各民族全日制本科生、预科生。每年资助约390人西藏籍农林牧水地矿专业学生免补资金每生每学年资助6600元(其中学费2800元、住宿费800元、生活费3000元)资助西藏自治区生源在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院校就读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的学生无限制高校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每生一次性资助600元1.家庭经济困难的应届毕业全日制本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2.确保应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毕业生全覆盖,兼顾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困难群体。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下达的名额确定,每年约资助790人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每生一次性资助1500元我校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以下六类学生之一(全日制学生,不含自考和成人教育类学生),均可申请。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2.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特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残疾);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4.残疾毕业生;5.本人为特困救助供养的毕业生;6.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和校园地)的毕业生。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下达的通知要求确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并获得校内资助困难补助新生资助1.“圆梦·启航”助学金,每生一次性资助1000元;2.生活补助卡,每生一次性资助500元,发放至学生校园一卡通;3.生活礼包、学习礼包(价值约200元)1.建档立卡、低保、孤儿、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受洪灾或疫情影响严重、残疾人家庭等重点资助对象优先;2.通过绿色通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当年入学新生的具体情况确定临时困难补助根据学生具体情况确定1.对生活发生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一般性困难补助2.对因洪灾、地震、疫情、家庭临时变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应急性困难补助3.对本人或直系亲属身患重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特殊困难补助无限制冬衣补助一次性资助300元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研究生(经过学校认定的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的学生),生活俭朴。视当年学校经费情况确定比例和名额伙食补贴每生每月一次性资助约50—300元不等根据调研结果,达到观测值范围内且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年约3000人返乡路费补助根据学生返乡路程予以每人1000元、800元或500元不等一次性补助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视当年学校经费情况确定比例和名额重大帮扶基金每生一次性补助10000-20000元申请学生为我校全日制在读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且于2020年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2020年度内首次确诊罹患重大疾病或突发事故致贫致困;2.本人因长期罹患重大疾病或事故致贫致困。根据患重特大疾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的具体情况确定“微爱·阳光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走访调研慰问每生一次性资助300-1200元经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限制寒假留校学生生活补贴每生一次性资助100元留校过年的学生无限制“一分钱”年饭每生每餐补贴约25元为全校留校学生提供“一分钱”年饭,学生在除夕、初一、初二均可凭本人一卡通到食堂“留校学生‘一分钱’年饭专用窗口”就餐(限午餐和晚餐)。无限制“微心愿”资助兑现学生提出的合理需求本学年经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无限制校内助学金本科生校内助学金参照国家助学金的标准发放校内助学金。一等440元/月,二等330元/月,三等220元/月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对国家助学金的有力补充,确保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根据当年困难学生人数确定暖冬助学金每生一次性资助1000元根据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针对特困学生中的建档立卡、低保、孤儿、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受洪灾或疫情影响严重、残疾人家庭等重点资助对象无限制医学八年制助学金每生每月资助2000元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8.华西口腔医学院、华西临床医学院全日制大六及以上的八年制学生。每年资助约350人医学长年制奖助学金1、奖学金:参照国家奖学金的标准每生一次性奖励8000元;2、励志奖学金:参照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标准每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3、助学金:参照国家国家助学金的标准每生一次性资助2200、3300、4400元。1、奖学金:参考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2、励志奖学金:参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3、助学金:参考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4、华西口腔医学院、华西临床医学院全日制大六及以上的八年制学生。每年资助约60人校内奖学金学年奖学金1.学年综合奖学金特等奖5000元/人;综合一等奖学金2500元/人;综合二等奖学金1500元/人;综合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2.单项奖学金一等奖学金500元/人;二等奖学金300元/人。1. 热爱伟大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鲜明。2. 树立远大理想,担当时代责任,能够在新时代大学生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3.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4. 成绩优良,全面发展或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1.学年综合奖学金:约占大二以上学生人数的15.1%(特等1‰,一等2%,二等4%,三等9%)2.单项奖学金:约占大二以上学生人数的30%(一等10%,二等20%)关工委奖学金一等奖一次性资助2000元,二等奖一次性资助1500元。1.资助对象:重点奖励资助来自我国革命老区、边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2.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注重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提高,成绩优良;(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活动和校风、学风、和谐文明校园建设;(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其他课外文体活动,增强体质,身体健康;(5)积极参加“公民道德建设”和志愿者活动;尊师爱校,有良好的道德风尚。每年资助约70人勤工助学每小时14元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每年约3000人学费减免大一新入学学生:减免100%。大二及以上学生:1、上一学年成绩排名前50%的,实行学费全额减免;2、上一学年成绩排名前50%—70%的,减免70%的学费;3、上一学年成绩排名70%以后的,减免50%的学费。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2.积极上进,勤奋学习。3.积极参加公益活动或勤工助学活动。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节俭,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2)孤儿;(3)父(母)为一级残疾;(4)学生本人四级以上残疾;(5)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少数民族学生、低保家庭学生;(6)学生本人患重特大疾病,需长期自费治疗,且造成家庭严重负债;(7)其他情况按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应予以减免学费的。无限制助力成长资助“明远·启航”大学生能力提升计划全免学生培训费用,全年支出30万元予以支持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无限制“好未来”启蒙访学计划1、美国交流项目人均约4万元人民币;2、日本交流项目人均约1万元人民币。1、申请者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且经过学校当年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因出访时间在暑假,故毕业生不得参加。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独立学习及生活能力,在校期间没有任何违纪违法等行为;4、学习成绩优良(专业排名30%以上),综合素质较高,通过英语六级及以上,且具有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适应英语授课,能够圆满完成访学任务。每年美国交流项目20人,日本交流项目20人。雅思英语培训奖励计划减免培训费的70%,培训后雅思考试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的可申请100%减免培训费大二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无限制社会资助社会奖助学金一次性1840元—30000元不等全校约150余项校级和院级社会奖助学金项目,根据捐赠单位的设奖条件,详见学校学生工作部、各学院网站相关评选通知每年约3000人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p分页标题e二、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各高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本校制定的具体评审办法,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报经教育部批准后,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