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春建筑学院专业设置情况
二、长春建筑学院师资力量
长春建筑学院雄厚的师资队伍和丰富的教学资源及管理经验,吸纳众多知名学者和教育专家,采用新机制组建成了一支高素质的专、兼职结合,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
学院设有建筑与规划学院、土木工程学院、交通学院、城建学院、管理学院、公共艺术学院、电气信息学院、基础教学部等8个教学单位,另设有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和评估办公室,分别承担高等教育研究和学院评建工作,并兼有管理职能。学院还设有党政办、党委宣传部、教务处、人事处、学工处、质量监督保障处、后勤处、保卫处、财务处、招办、就业指导中心、评估半、高教研究中心、大学生实践创业中心、教育信息网络中心、院团委等16个职能处室和吉林省中山建筑研究设计院、吉林省装饰工程设计院,等为“学院”下一步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奠定了良好的人才基础。
三、长春建筑学院简介
长春建筑学院成立于2000年6月,原名为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装饰学院。2004年1月,经教育部确认为实施本科教育的独立学院。
2011年4月,经教育部正式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并更名为长春建筑学院。 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招生,具有独立颁发普通本科学历、学位证书资格,目前在校学生一万多人。
校园标志性建筑图书馆居高拔地而起,气势恢弘,内饰雅致,设施精良,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94万余册,电子图书40万册。建有1.8万座位的大型体育场和内设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武术、体操、健身等设施的封闭体育馆。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满足教育部对本科学校的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