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等级赋分转换
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由学生在6门等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组成,共有20种选考组合。由于不同学科之间试题内容、形式、难度、考查角度等存在差异,各科目原始成绩简单相加会造成学科之间不公平。根据国家要求,借鉴先行试点省份的经验,我省选择了等级分数的表达方式,将每门等级考试科目考生的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A、B+、B、C+、C、D+、D、E共8个等级区间,参照正态分布原则,确定各等级区间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3%、7%、16%、24%、24%、16%、7%、3%。
等级考试科目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时,将A至E等级区间内的考生原始成绩,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分别转换到91-100、81-90、71-80、61-70、51-60、41-50、31-40、21-30八个分数区间,得到考生的等级成绩,并计入总分参与录取。每科等级成绩本质上是考生的位次成绩,主要由考生在科目内所处位次决定,原始成绩进行等级转换后,排名顺序不变。
二、等级赋分的意义
记等级成绩的原因:主要为了解决不同考生选考不同科目的分数不等值问题。比如,小明选择了化学、生物、地理,而小红选择了化学、生物、政治,如果某一年度的命题地理比政治简单,小明的分数就可能偏高,而小红的分数则可能偏低;但如果政治比地理简单,则情况相反。为了解决试题命制可能在内容、形式、难度、考查角度等差异带来的学科间不公平问题,山东省就选择了使用等级分数的表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