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襄阳市教育局发布通知,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今年暑假放假时间为7月2日至8月31日,9月1日开学;高中阶段学校放假时间为7月9日至8月31日,9月1日开学。各地各校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放假时间,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备。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放假时间安排参照本通知执行。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放假前,要集中开展一次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水用电安全、食品安全、防溺水、防电信诈骗、反邪教及预防极端天气、自然灾害等内容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严防发生溺水等安全事故。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制发《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加强家校联系,将湖北省教育厅发布的《幼儿园暑假安全温馨提示》和《中小学020暑假安全温馨提示》发至每名学生和家长。要结合实际开展线上线下家访,及时掌握学生假期动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加强家庭劳动教育和体育锻炼。同时还要加强学校门卫值守和校园安全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立查立改,不留隐患,确保假期校园安全。
要坚持“多病同防、多病共防”,提升师生健康意识和防控能力。一是加大校园管控力度,校外人员非必须不进,严格落实进入“审批制”和“四必措施”。二是强化师生健康排查,引导师生“非必须不外出”,假期中不出国出境、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游、探亲、度假,尽量不出县、不出市,提高防控意识,少扎堆、不聚集。建立师生假期身体健康和行程动态台账,秋季开学前三天内完成师生健康状况和假期行程排查登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并报备。三是持续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开学前要对校园环境进行全面彻底清理整治和消杀,不留死角,以干净、整洁、卫生的校园环境迎接师生返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督促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不得组织学科类培训的有关规定,加大对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校外培训广告、违规收费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各校要合理控制暑期书面作业总量,引导家长支持、配合“双减”要求,慎重、理性选择假期校外非学科类培训。各地各校可根据实际,按照《襄阳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细030则(试行)》,自主开展暑期校内托管服务。
各地要落实好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外出报备制度、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及时准确按流程上报信息。市教育局将随机抽查各校假期值班情况并视情通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做好辖区所属学校值班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