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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钟发〔2019〕2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吉焦厅〔2022〕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万交基〔2022〕7号)、3360010。

一、基本原则

(1)符合法律法规的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认真执行教育部“十个严禁”和合肥市教育局“六个严禁”等有关招生规定。严禁提前招生、变相选拔学生、超计划超范围招生、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作为招生依据、以面试、面试、评优等名义选拔学生。或者委托第三方。

(2)属地管理原则。市教体局承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责任,统筹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各学校(学区)要根据本通知,认真制定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及时公布学区划分方案。严格执行《关于做好合肥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合教〔2020〕37号)关于全面均衡安置的要求。

(3)就近原则无需审查。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公办学区或民办学校审批区域的确定和调整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皖〔2022〕7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合〔2019〕56号)执行。我市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二、报名条件

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要求2022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如学校有空余学位可适当放宽,但2022年12月31日前必须年满6周岁。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升入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期入学的,由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市教体局批准。

三、招生入学内容

(一)公立学校的招生情况

1.报名时间。公办学校的招生时间从8月4日开始。具体招生时间及安排见附件1。

2.招生方式。市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可通过“巢湖市2022年公办学校招生报名系统”通过“网上报名、线下考试录取、或线下考试录取”方式招生。在规定时间内,城镇有房产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根据系统提示,他们会带着相关材料到线下的报名学校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其他特殊情况,如随迁子女、农民工子女等。不安排网上报名。学校有空余学位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进行线下审核。

3.招生方式。具体报名方式见附件2。

(2)私立学校的招生

1.报名时间。民办学校6月24日-7月1日招生。具体招生时间及安排见附件1。p分页标题e

2.招生方式。民办学校采用《合肥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采取“网上报名、摇号录取”的方式,实行网上报名和录取。我市民办学校在巢湖市招生。招生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通过合肥市教育局统一或认可的系统实施电脑摇号,并邀请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现场监督或由公证处进行公证,不允许学校自行选择性招生。私立学校可以根据家长意愿招收7年级学生。直升飞机招生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的,上述民办学校的招生要求

四、工作要求

(1)落实“双降”要求。学校要把“双减”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市教体局将把“双减”效果纳入学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将学生参与课后服务、校外培训和培训费用减免情况作为重要评价内容。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海外班”、“双语班”等名义招生,严禁以各类特长生名义招生。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宣传中考成绩排名、“中考第一”和升学率。年级开学要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允许重组强化班、尖子班、升学班等。为了进一步的研究。

(二)加强监督检查。学校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的指导意见》(皖教基〔2020〕6号),履行义务教育控制辍学、保障就学的法定职责,发挥联控联保机制作用,认真查处以“国学班”、“查经班”、“私塾”等社会培训机构代替义务教育的违法行为。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行为的监管,畅通举报投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教体局将紧盯招生重要时段和环节,通过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监察部门将把各学校招生政策落实情况纳入责任监察范围,适时开展监察。

(3)规范登记信息采集。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不必要的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不是入学的前置条件,开学后可以要求学生及时提供。要收集学生的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收集父母职位、收入等信息。信息采集要在入学时采集,不要让各种app、小程序重复采集学生的相关信息。

(4)严惩违规行为。学校要落实招生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政策组织招生工作。市教体局将根据违规招生查处问责机制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对违规招生的公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约谈相关负责人、通报批评、撤销荣誉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将违规情况和整改情况作为核定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追回地方相关奖补资金。对存在违规宣传与招生挂钩等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责令整改,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吊销相关许可证,列入“黑名单”,并纳入年检。合肥市将把学校违规招生行为和网上报名系统入园率纳入2022年合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目标管理的绩效考核(教育发展)。p分页标题e

(5)广泛宣传引导。学校要利用报纸、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微博等,全面、深入、细致地解读我市中小学招生政策

为做好2022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根据省、合肥市、巢湖市有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范围

公办学校应当按照教育部门公布的学区范围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招生条件

(1)户籍和房产地址相同的居民子女就学。

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相同,户籍地址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简称“两个协议”)相同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房产所在学区入学。

(2)户籍和房产地址不一致的居民子女上学。

户籍地址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房产所在地学区录取。

(三)居住证办理半年居民子女入学。

关于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高考资讯  第1张

坚持把公办学校作为随迁子女就学的主要安排。截至2022年8月31日,随迁子女持居住证满半年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证所在学区登记,并提供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的居住证、营业执照企业,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劳动登记备案花名册,以及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学区内无空余学位或报名人数超过该校学位的,由市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入学。

(4)其他儿童和青少年上学。

1.农民工子女上学。在规定时间内到租住地所在学区登记,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区的租房证明(房地产服务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营业执照企业,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就业登记花名册,以及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学区内无空余学位或报名人数超过该校学位的,由市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入学。

2.未安置的城镇拆迁户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城镇无业拆迁户(须提供搬迁协议)适龄儿童少年可在原住址所在学区入学。如果他们租住的学区有学位,也可以在租住的学区入学。

3.农村留守儿童上学。学校要切实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摸清底数,加大关爱力度,确保辖区内适龄留守儿童按时上学。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的住宿需求。

4.残疾儿童和青少年上学。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认真落实“一人一案”,确保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随班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接送服务,为其建立学籍,纳入学籍管理。能自理的适龄智障、听障儿童在规定时间内到巢湖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

5.外国人的子女上学。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的子女由市(县)侨务(台湾)部门出具证明,外国人的子女由市外事部门出具证明。上述人员子女凭证明到市教体局入学。

6.军队转业干部子女上学。Dp分页标题e

3.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子女入学。根据《安徽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指南》号文件*(河政办〔2019〕64号)。

4.2020年支持湖北医务人员子女在疫情期间上学。根据文件《安徽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

5.引进高水平的天才儿童入学。根据《合肥市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联才〔2019〕10号)。

三。入学程序

(一)持有市区房产证的居民子女上学。

通过“巢湖市2022年市区公办学校招生报名系统”,采用“网上报名、线下考试录取”的方式进行招生。在规定时间内,城镇有房产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根据系统提示,他们会带着相关材料到线下的报名学校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二)随迁子女、农民工子女和其他儿童、青少年入学。

随迁子女、农民工子女及其他儿童少年入学,不安排网上报名。学校有空余学位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进行线下审核。学区内无空余学位或报名人数超过该校学位的,由市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入学。

(三)入学材料

1.进入一年级的学龄儿童和青少年必须提供: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进入七年级的学龄儿童和青少年必须提供: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小学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户口簿不能反映户主与适龄儿童、少年关系的,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

农民工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除提供上述材料外(房产证除外),还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相关要求

(一)制定招生计划。各学校要制定详细的招生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发布致家长信、学校招生公告等。在学校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和校园公告栏上,及时公布学校招生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和维护稳定工作。

(2)加强招生宣传。学校要切实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安排专人指导学生家长网上报名,设立专门咨询电话,耐心做好家长解释和服务工作。

(3)严格规范招生。公办学校应严格遵守市教体局确定的招生时间节点、程序和方式,不得违规招收其他学区的适龄儿童少年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招生各环节的工作职责和责任人,严格审核材料,维护招生秩序,确保招生稳定。

附件3:2022年巢湖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为做好2022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根据省、合肥市、巢湖市有关文件,制定本办法。p分页标题e

一、招生范围

我市民办学校在巢湖市招生。

二、招生条件

民办学校可以招收巢湖市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

1.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在我市。

2.房地产。适龄儿童或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财产在我市。

3.居住证。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合法监护人的居住证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网上报名或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办法另行下发。

(1)注册

1.在线注册。在规定时间内,适龄儿童户籍、房产或小学招生在我市范围内的,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只能报一所民办学校志愿。符合报名条件者显示报名成功,无需进行线下资格审核。

2.离线注册。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适龄儿童,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预约线下审核。根据系统提示,在预定的线下考试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市教体局视频会议室(市教体局大院内)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二)招生录取

1.提前入场。直升机学员。民办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用直接招生的方式报名。直升飞机数量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的,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求执行,直升飞机招生成绩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政策对员工子女给予优惠待遇。民办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对我市烈士子女、符合特定条件的军人、公安英烈、因公牺牲的残疾公安民警、消防救援队员、2020年疫情期间湖北医务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实行优惠政策,优先录取,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2.录取方法

(1)直接录取。招生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适龄儿童少年直接被录取学校录取,录取名单在网上报名系统封存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家长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2)抽签录取。招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抽签录取。按照规定,学校要提前制定抽签方案,经市教体局审核并报合肥市教育局备案后,提前向社会公布。抽签现场应邀请纪检监察机关或公证部门进行现场公证,不允许学校选择性录取。摇号录取名单封存在摇号系统中并及时导入报名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家长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三)入学注册

网上报名系统的录取信息是所有招生学校招生报名的依据。私立学校不得拒绝已经录取的学生。适龄儿童、少年被录取后不得转学,其他学校不得录取已经录取的学生。

四。相关要求

(1)制定实施办法。各民办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2022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合理确定学校招生计划。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简章、招生广告、招生计划等的监管,统一招生前,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招生时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信息。将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媒体公示、学校网站等方式统一向社会发布。p分页标题e

(2)加大宣传力度。各学校要切实做好“双降”、“2022年公民转公民招生”、网上招生、民办学校审批招生、摇号录取等政策和亮点做法的宣传解读工作,由点及面做好小学毕业生家长政策宣传,确保政策知晓率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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