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浙江省贫困生补助金什么时候发放
按照规定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是每月发放到学生。但是有的学校为了方便,都是一年发两次,一次发一半。 大部分学校对于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一般是在6月中旬发的,而且助学金是分两次发的,每次发一半,还有一次是在一月份发,大都是在每学期快要结束发的。
与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相关的原则是:国家助学金应该帮那些家庭经济困难上不起学的学生顺利地完成学业,而不是单纯按照学习成绩“排出一二等”的做法。再有一点就是应该实事求是,而不仅仅靠一张“贫困证明”来界定,避免出现弄虚作假的发了一笔又一笔,真正贫困的学生却面临着失学、饿肚子的现实,所以助学金的名单一般是要求公示的。助学金一般都是国家拨款或者是学校内部筹集的资金帮助那些学习优秀但家庭困难的孩子的补助资金。国家规定是每人每年3500元、但学校资金足的话会多发点,具体按学校规定。
二、浙江省贫困学生资助政策
目前,我省已经建立健全了以“奖、贷、助、补、减”为主要内容的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在政策上能够确保实现应助尽助。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前不用愁,拿到大学录取通知后,可以申请助学贷款,解决大学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在校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都由国家负担;入学时也不用愁,可以通过学校“绿色通道”申请缓交学费和住宿费;入学后更不用愁,学校会根据核实后的家庭经济情况,给予其他各类资助。具体政策内容主要包括:
1.国家奖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学生(含二年级)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奖励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省政府奖学金
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学生中(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并贴息,金融机构向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贷款金额原则上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我省生源的经济困难学生也可向户口所在地农村信用社申请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
5.国家助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用开支。资助标准分为两档,一档为每生每年4500元,二档为每生每年2700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p分页标题e
6.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为了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不低于每生每年8000元。
7.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高等学校新生和在校学生入职期间保留学籍,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后允许入学或复学的,参照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相关办法享受资助。资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8.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浙江省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按照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管理,资助标准为一档每生每年4500元,二档每生每年2700元;每学年由各高校根据退役士兵在校生总人数经济困难情况单独进行分档评定,其中一档占三分之一,二档占三分之二。
9.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浙江省地方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浙江省的一类一档地区和海岛县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毕业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
10.校内资助
高校按规定提取专项经费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方式主要包括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发展性资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