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级全体新生:
感谢广大考生对我院的选择和信赖,截止8月20日,我院已顺利完成2023年所有省份、所有批次的招生录取工作,现将后续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1、截止8月21日,我院2023级新生《录取通知书》全部通过EMS寄出,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到我院招生网的“高考录取查询”查看通知书去向及派发人联系电话。个别新生因电话关机、停机等原因无法送达者,请即刻将个人身份信息、联系电话发至108905071@qq.com邮箱,我院查核后另行联系重发。
2、学校“迎新系统”将于9月19日开启,请新生密切关注。有关入学报到相关通知及要求会在该系统中发布,请每位新生务必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
3、请全体新生本人确认高中档案的情况,除省外部分新生通过邮寄的形式交接外,其它所有新生都须在开学时一并带到学校并按要求交接。
4、因应征入伍、自主创业、重大疾病等原因需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请事先向班主任申报并按《新生须知》中的要求将相关材料寄至学校招生办,逾期将不再受理。保留入学资格期满申请复学的学生,须在新生开学(10月7日)后2周内携带相关证件与材料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入学。有关要求可查看我院招生网上已发布的通知:https://zs.nbcc.cn/a/2022828/1740.shtml
5、各位新生要提高防诈骗意识,要注意甄别QQ群、微信群等信息真实性,勿随意添加陌生人提供的群号,勿将个人身份信息和通讯地址泄露给陌生人,避免上当受骗。
6、招生录取工作已完成,近期招生咨询热线将暂停服务,新生若有紧急重要的问题,可通过邮件的形式咨询,邮箱为:108905071@qq.com,我院将给予及时回复。若非紧急必要的咨询,可于9月16日后再拨打招生咨询热线或届时通过“迎新系统”中咨询班主任、辅导员老师。
今年新生开学较晚,希望全体新生暑假期间不忘学习,巩固知识,也希望全体新生尽早调整好状态,准备好入学所需物件,以最饱满的精神状态跨入城院校门,我们共同见证同学们在城院的成长和成才。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3年8月19日
文章来源(官网发布地址):【点击查看官网原文信息】
官网发布缓存图(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