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自然灾害分别是地震、泥石流、滑坡、洪水、海啸、台风、龙卷风、雷击和暴雪。自然灾害具体是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灾害的发生主要原因:自然变异,人为影响。
自然灾害有哪些
自然灾害是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干旱、高温、低温、寒潮、洪涝、山洪、台风、龙卷风、火焰龙卷风、冰雹、风雹、霜冻、暴雨、暴雪、冻雨、大雾、大风、结冰、霾、雾霾、地震、海啸、滑坡、泥石流、浮尘、扬沙、沙尘暴、雷电、雷暴、球状闪电、火山喷发等。
自然灾害等级
特大灾:一次性灾害过程造成以下后果之一的:农作物绝收面积30万公顷以上;倒塌、损坏民房5万间以上;因灾死亡100人以上;因灾需紧急转移人数达到3万人以上;7级以上,严重破坏性地震(中等以上城市和人口密集的城镇发生6.5级以上);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达20亿元以上。
大灾:农作物绝收面积10—30万公顷;倒塌、损坏民房3——5万间;因灾死亡30—100人;因灾需紧急转移人数达到1—3万人;6.0—6.9级破坏性地震(中等以上城市和人口密集的城镇发生5.5级);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达10—20亿元。
中灾:农作物绝收面积5—10万公顷;倒塌、损坏民房1—3万间;因灾死亡10—30人;因灾需紧急转移人数达到5000—1万人;4.0—5.9级破坏性地震;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达3—10亿元。
小灾:未达到中灾划分标准的均为小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