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采用战国时期法家韩非的建议,以法治国,秦帝国制定的法律十分细密、严苛,是秦始皇加强皇权、巩固中央集权政治体制的工具。秦法对于秦王朝雷厉风行的推行各种巩固中央集权的措施发挥过重要作用,但同时也给人民带来了极大的苦难。
秦始皇创制立法的影响
在经济上,秦始皇沿用法家政策,重农抑商,鼓励农民开垦荒地,允许人民买卖土地,把全国人力资源和土地资源尽可能地进行优化配置。
政治上,军事上,秦始皇沿用商鞅政策,对六国进行分化瓦解,各个击破,在统一六国的过程中法治主义的确取得了显著成效,使秦军大获全胜,这一切均有赖于秦始皇的“以法治国”思想。
文化上,秦始皇二十六年统一中国后,基本上继承并沿用了商鞅用于统一秦国的度量衡制度,因此也采用商鞅在秦国所实行的统一的度量衡,以便巩固并发展封建经济;同时秦始皇大修驰道,改变了战国时各国分裂所造成的交通困难的状况;秦始皇整理并统一了秦国文字,将它作为标准推行于全国,并且废除了六国与秦不同的文字,改变了战国时期各国之间“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的局面,这从文化方面加强了国家的统一。
但是从矛盾观点来说,一切事物均有两面性,秦始皇的“以法治国”思想也是把双刃剑,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以法治国”思想确实使秦国变得强大起来,然而与此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隐患。一方面,法家的法治主义拒绝吸收其他理论体系中的合理因素,对其他诸子学说一律持否定态度,把自己的理论封闭起来,唯我独尊。
秦始皇“焚书坑儒”正是法家思想封闭性的突出体现。另一方面,法家的法治主义思想不仅是一种封闭性的理论体系,而且是僵化的、不能顺应时代发展需要的思想体系。时代在发展,形势在变化,理论也应当随之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