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史地位相当于现今一个地级市的市委书记兼任市长。 “刺史”,又称“郡守”,州郡最高行政长官。除治民、进贤、决讼、检奸外,还可以自行任免所属掾史。 隋朝统一,文帝撤销郡,州长官除雍州牧外,均为刺名。
古代刺史是几品官
古代官位等级即古代官职,涉及官署名、官名、官员的职掌等方面。各朝代的情况,也不尽相同。大体可分为中央官职和地方官职两大类。秦汉主要行政区是郡。郡的长官,秦称郡守,汉称太守。隋唐主要行政区是州,州官称刺史,属官有长史、司马等。唐代在一些军事重镇,设节度使,属官有行军司马、参谋、掌书记等。宋代州官称知州,县官称知县。明清改州为府,称统知府。
唐朝的刺史相当于其他朝代的太守,为州的最高行政长官,相当于现在的市委书记。
古代刺史的工作内容
刺史古代官名。汉武帝时期置。“刺”,检核问事之意。秦朝时每郡设御史,任监察之职,称监察院御史。汉文帝以御史多失职,命丞相另派人员出行各地视察,不常置。汉武帝时废诸郡监察御史,设刺史一职,分全国为13部,各置部刺史一人。刺史制度对于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监督和控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