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条约是帝国主义列强强加给中国的又一奴役性条约。它的签订进一步加强了帝国主义对中国的全面控制和掠夺,标志着中国已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辛丑条约的主要内容:
1、中国向各国赔偿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本息9.8亿两。
2、拆毁北京至大沽的炮台,准许各国派兵驻守北京至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
3、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界内不许中国人居住,由各国派兵保护。
4、惩办义和团运动中参加反帝斗争的官吏,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反帝性质的组织,对反帝运动镇压不力的官吏,“即行革职,记不叙用”。
5、总理衙门必为外务部,位居六部之首。
辛丑条约的影响:
1、巨额赔款本息合计达白银9.8亿两,给中国人民增加了新的负担。
2、《辛丑条约》关于禁止中国人民反侵略和允许帝国主义在华驻军的规定,严重损害了中国主权。
3、外国使团成为清政府的太上皇,清政府完全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从此,中国完全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
辛丑条约的特点:
一、惩罚对象主要是中国人民。
列强要求赔款4亿5千万两,当时中国人口4亿5千万,用意是要每个中国人都要向他们交1两白银的“罚金”,借此惩罚、侮辱所有的中国人;发生过反帝斗争的城镇,一律停止科考五年。
二、没有割地等相关条款。
帝国主义很想瓜分中国,而清政府的腐朽至极也是实行瓜分的有利时机,但由于帝国主义各国矛盾错综复杂,使他们不得不暂时放弃了对中国领土的割占要求。
三、既维护清政府的反动统治,又加以严格控制。
此条约惩办义和团运动中参加反帝斗争的官吏,对反帝运动镇压不力的官吏,“即行革职,永不叙用”。但丝毫未涉及处置慈禧太后。相反,继续推行“以华治华”的策略,确立清政府继续充当他们在华的代理人。
四、使中国长期陷入被动状态。
此条约中白银4.5亿两的数字已然天价,中国显然不可能一次性还清,所以,这些银两总共分39年才还清,本息共计9.8亿两白银,翻了一倍多,也使得中国在后来的几十年中的经济跌入低谷。
《辛丑条约》是列强加给中国的空前严重的不平等条约,给中国带来了严重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