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后所进行的土地改革彻底废除了两千多年来的封建剥削制度,消灭了地主阶级。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在政治、经济上翻了身;解放了生产力,农业生产迅速发展,为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
作用与意义
1、1952年底,全国土改基本完成,3亿多无地或少地的的农民分到了土地;
2、彻底废除了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彻底改变了农村的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
3、广大农民成了土地的主人,在政治上经济上翻了身;
4、农村生产力得到解放,为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国家工业化开辟了道路;
5、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
6、摧毁了美蒋反动集团的社会基础;
7、大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农业生产活动迅速恢复和发展,为国家的工业化建设准备了条件.土地改革的完成,彻底摧毁了我国存在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地主阶级也被消灭;农民翻了身,得到了土地,成为土地的主人。这是人民政权更加巩固,也大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农业生产获得迅速恢复和发展,为国家的工业化建设准备了条件。
三次改革的区别
中国历史上三次土改,三次之间的区别:第一次是民族主义时期,中日民族矛盾是主要矛盾,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一致抗日,全国一致反抗日本侵略。第二次是阶级斗争时期,中国人民与国民党反动派的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实行有阶级区分的土地政策,联合贫下中农对抗资产阶级。第三次是新中国成立后巩固政权的措施,所以保留了富农经济,减少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的阻力,为经济恢复建设提供稳定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