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中,把具有相同属性的事物的全体称为集合。集合概念用来指称集合体,是由许多对象有机聚合构成的集合体。集合体与其构成部分之间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集合的概念
数学中,把具有相同属性的事物的全体称为集合。在某一思维对象领域,思维对象可以有两种不同的存在方式。一种是同类分子有机结合构成的集合体,另一种是具有相同属性对象组成的类。集合的基本运算
交集、并集、相对补集、绝对补集、子集。
(1)交集:集合论中,设A,B是两个集合,由所有属于集合A且属于集合B的元素所组成的集合,叫做集合A与集合B的交集,记作A∩B。
(2)并集:给定两个集合A,B,把他们所有的元素合并在一起组成的集合,叫做集合A与集合B的并集,记作A∪B,读作A并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