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教学改革,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按照新生报到要求,已被我校录取的2023级新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上所录取专业来校报到。完成报到流程后,在此基础上,如学生经慎重考虑并征得家长同意后,根据《广州新华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广新教务〔2022〕30号),可向转出学院(系)提出转专业试读申请,为更好地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广州新华学院2023级普通高考录取新生
二、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艺术类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二)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体育类、播音与主持类之间不允许互转。
(三)历史科类、文科转入历史科类、文科;
物理科类、理科转入物理科类、理科。
三、审批流程
(一)提出申请。有转专业试读意愿的学生,可到现录取专业所在学院(系)领取《广州新华学院新生转专业试读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好相关信息并附理由,在2023年9月18日12:00前将表格交至现录取学院(系)。
(二)转出学院(系)审批。转出学院(系)完成转出意见审批后于2023年9月18日17:00前将《广州新华学院新生转专业试读申请表》和《2023级新生转专业试读申请汇总登记表》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至招生办公室;《2023级新生转专业试读申请汇总登记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suxhjw@163.com。
(三)转入学院(系)审批。转入学院(系)根据本单位情况完成学生转入意见审批(需要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的,请做好通知并完成相关考核工作,相关转专业考核方案于9月15日12:00前报招生办公室备案),于2023年9月22日12:00前将签署好意见的《广州新华学院新生转专业试读申请表》和《2023级新生转专业试读申请汇总登记表》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至招生办公室,《2023级新生转专业试读汇总申请登记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suxhjw@163.com。
(四)学校审核与公示。拟通过的学生名单将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将于本学期转入新专业进行试读,待本学期学习结束后再正式转入新专业。
四、各学院(直属系)提交材料地点
广州校区:行政楼211招生办公室(吴老师)
东莞校区:正心园B栋招生办公室(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87065995;0769-82676855
广州新华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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