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顿运动定律包括牛顿第一运动定律、牛顿第二运动定律和牛顿第三运动定律三条定律,由艾萨克·牛顿在1687年于《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一书中提出。
牛顿第一定律
任何一个物体在不受外力或受平衡力的作用时(Fnet=0),总是保持静止状态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直到有作用在它上面的外力迫使它改变这种状态为止。
原来静止的物体具有保持静止的性质,原来运动的物体具有保持运动的性质,因此我们将物体具有保持运动状态不变的性质称为惯性。一切物体都具有惯性,惯性是物体的物理属性。所以此定律又称为"惯性定律"。
牛顿第二定律
物体的加速度跟物体所受的合外力成正比,跟物体的质量成反比,加速度的方向跟合外力的方向相同。
公式:F合=ma(单位:N(牛)或者千克米每二次方秒)N=(kg×m)/(s×s)
牛顿第三定律
两个物体之间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在同一直线上,大小相等,方向相反。
表达式:F=-F&39;
注意:
1、力的作用是相互的。同时出现,同时消失。
2、相互作用力一定是相同性质的力。
3、作用力和反作用力作用在两个物体上,产生的作用不能相互抵消。
4、作用力也可以叫做反作用力,只是选择的参照物不同。
5、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因为作用点不在同一个物体上,所以不能求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