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的意思是“狼子野心,这句话一点也没有冤枉它们!”此句出自:《阅微草堂笔记》。是清朝翰林院庶吉士出身的纪昀于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至嘉庆三年(1798年)间以笔记形式所编写成的文言短篇志怪小说。
原文
富室偶得二小狼,与家犬杂畜,亦与犬相安。稍长,亦颇驯,竟忘其为狼。
一日昼寝厅室,闻群犬呜呜作怒声,惊起周视无一人。再就枕将寝,犬又如前,乃伪睡以俟。则二狼伺其未觉,将啮其喉,犬阻之不使前也。乃杀而取其革。
此事从侄虞敦言。狼子野心,信不诬哉!然野心不过遁逸耳。阳为亲昵,而阴怀不测,更不止于野心矣。兽不足道,此人何取而自贻患耶?”
译文
有个富人偶然得到两只狼崽,将它们和自家的狗仔们混养在一起,早些时候和狗平安相处。(两只小狼)稍稍长大些,还是比较驯服的,(富人)竟然忘了它们是狼。
有一天,富人白天在客厅里睡觉,忽然听到许多狗“汪汪”地发出咆哮的吼叫声,惊醒环视四周,没有一个人。于是,依旧准备睡觉,但是,狗又像刚才一样狂叫,他便假装睡着来看看是怎么回事。发现那两只狼想等他睡去没有防备的时候,去咬他的喉咙,忠心的狗发现了狼的企图,便发出声音阻止狼,不让它们靠近主人。富人发现后,立刻把狼杀掉,并把它们的皮也剥了。
这个故事从侄虞敦听回来。狼子的这种野心,并没有诬蔑它们啊!但是凶恶本性只不过是逃跑罢了。表面对别人很好,可在心中却有不利于别人的想法,这可不仅仅是野心了。野兽这样凶狠残暴,这个人为什么还要养它,给自己制造祸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