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节选:汉文帝四年期间,有人上书告发淳于意,说他受贿。按照刑法,专车押送他向西前往长安。淳于意有5个女儿,跟随着囚车哭。淳于意生气,骂道:“生女儿不生儿子,危急时没有可以帮忙的人。”
原文
缇萦救父 (汉)文帝四年中,人上书言意。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意有五女,随而泣。意怒,骂曰:“生子不生男,缓急无可使者。”于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乃随父西,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邢者不可复续,虽欲改过自新,其路莫由,终不可得。妾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改过自新。”书闻,上悲其意。此岁亦除肉刑法。
译文
汉文帝四年期间,有人上书告发淳于意,说他受贿。按照刑法,专车押送他向西前往长安。淳于意有5个女儿,跟随着(囚车)在哭。淳于意生气,骂道:“生女儿不生儿子,危急时没有可以帮忙的人。”这时小女儿缇萦因父亲的话而悲伤,于是陪父亲往西到长安去,上书说:“我的父亲做官吏,齐国的人都说他清廉公平,如今犯法应当获罪受刑。我为死的人不能复生而感到悲痛,而受刑的人不能再改过,即使想改过自新,也没有办法了。我愿意舍身做官府中的女仆,来赎去父亲的罪过。”皇上听到怜悯她的意愿,这年就去除了肉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