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安徽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国标代码:13614);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办学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
第三条学校基本情况:学校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经、管、文、艺五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 目前有机械工程系、腾讯云大数据学院、电气信息系、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外语艺术系等6个院系,学科建设合理。
第四条证书颁发: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及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成立了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副院长、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学生工作处、教务处、招生培训处(招生办)、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是学院常设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条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院面向安徽、江苏、浙江、福建、河南、山东、江西、广东、陕西9个省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以及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编制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院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将通过学院招生网公布,最终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录取规则
1、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
(1)学院对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原则:“专业优先”的原则,即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而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2)江苏省的录取原则为:选测科目要求等级为CC及以上,必测科目为C及以上、技术科目为合格;进档考生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p分页标题e
(3)艺术类专业按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录取政策和规定执行。其中安徽省按考生专业志愿,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浙江省投档录取及同分排序规则按照该省有关招生文件执行。
(5)学院所有专业培养外语语种仅限英语。
3、报考我院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四章奖助学措施
第十一条奖助学措施
1、安徽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至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农村商业银行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当地教育局办理);外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进行申请。
2、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学院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院内奖学金。学院将根据规定的比例、程序等进行评选。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申请院内无息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缓解经济压力。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新生报到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
第十三条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学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最新文件为准。
2.住宿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由学院统一安排公寓住宿。
第十四条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将在我院招生网上及时公布。
第十五条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
联系电话:0555-2900983,2900997,2900977
学院邮编:243100
第十六条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