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学校校址: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东海大道7100号
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按各省份安排批次执行。
3.投档比例根据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的范围执行。
4.在遵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录取原则基础上,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对江苏省进档考生按先分数(投档分)后等级的办法排序进行专业录取。
5.学校认可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加分,但最高不超过20分。
录取要求:
1.对英语专业要求语种为英语且需要加口试,其他专业不限语种。
2.对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3.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颁发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高考咨询及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东海大道7100号
邮政编码:233000
咨询电话:0552—2567986(兼传真)、 0552-2566580、0552-2566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