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高教基地学府路1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专业优先的原则,录取时,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录取新生时不设定男女比例,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语种不限。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关于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在江苏省的招生录取采取先分数后等级办法择优录取。
5.对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录取按省(市、区)艺体类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六、颁发证书:
成绩合格颁发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条件者,授予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学士学位。
七、学费标准:
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标准执行。如有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电话:(0551)64380133、63858398
本章程由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