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名称及国标代码
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167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
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院校。
三、办学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云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3、我院对于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
4、我院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5、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五、奖学金与贫困生资助
1、国家奖学金:在校优秀学生可享受,获得者每人奖励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在校优秀学生可享受,获得者每人奖励5000元;
3、国家助学金:家庭贫困学生可享受,获得者每人奖励2000元-4000元;
4、企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和扶持品学兼优的在校优秀学生和家庭贫困学生,获得者每人奖励1000元-2000元;
5、学院组织的勤工俭学:学院统一组织家庭贫困学生利用寒暑假到校企合作单位进行勤工俭学,获得报酬减轻家庭负担。
6、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可贷每年8000元。
六、学籍和毕业证书
凡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招部门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考生,按时来校报到后,在我省教育厅办理学籍注册,取得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籍;
取得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学完所有课程并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加盖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印章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七、招生办法
依据国家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会议、文件精神,“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招生,按本校在各省招生计划数,实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八、收费项目、标准p分页标题e
各专业学杂费具体收费标准详情,请见学院届时给新生寄发的《入学须知》,并在收费大厅公示。
九、退学退费方法
如学生因特殊原因要求退学,按照省教育厅《江西省民办高校学生退学退费办法》的规定,办理退学退费。
十、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云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2、邮编:330321;
3、联系电话:13707917658,18879138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