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英才学院招生章程
为保障我校2019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依法治招和公正合理地选拔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英才学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山东英才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山东英才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学院名称:山东英才学院学院代码:13006
学院地址:校本部: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英才路2号;邮政编码:250104;北校区:山东济南济阳崔寨;邮政编码:251401
第六条:学院类型: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办学类型:民办高校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院简介山东英才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综合性普通本科高校,地处东部沿海经济大省、高等教育大省、就业大省山东省会济南。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居全国新建本科高校前列,获教育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2016年代表全省高校参加中共中央召开的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2017年被省政府确定为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建设单位。2018年被教育部评为“2018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2019年,被山东省委高校工委评为山东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校园环境优美 教学设施先进学校占地面积1541余亩,建筑面积51万平方米,资产总值近17亿元,教学器材设备总值1.35亿元,图书馆馆藏图书212万册。建有实验实训楼8座,大型实验教学中心12个。学校设12个二级学院,70多个本专科专业,无线网络覆盖校园。学校环境优美,绿化覆盖率达63%,建有静湖、易湖、恒湖,是“山东省花园式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领衔的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专职教师1011名,其中教授、副教授434人,博、硕士858人,专任教师中“双师型”占20%。学校还从北京师范大学、山东大学、台湾东吴大学、中兴通讯、浪潮集团等著名高校和企业聘请了220余位知名的专家、教授、学者担纲教学工作。教师队伍中拥有国家教学名师、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级教学名师、2018年省级优秀教育工作者和省级优秀教师20余人。双聘教师中,“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9人。2018年,我校教师在全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中获一等奖,获奖数量居全省前三。学校经山东省政府学位办批准,成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和专业硕士培育建设单位。现与华东师范大学、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济南大学、山东建筑大学联合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现有1个教育部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教学实验示范中心,2个教育部产教融合创新基地试点专业,3个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还拥有一批省级示范专业、省级特色专业、省财政重点支持的特色名校建设专业、省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支持专业、省级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专业;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省级精品课程等共38门。2014年学校被省教育厅、财政厅批准为山东省本科特色名校建设单位,顺利通过了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校被省科技厅批准为山东省民办高等教育软科学研究基地。电力大数据处理与安全实验室、学前儿童发展与教育研究中心、智能化装备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入选“十三五”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学校近五年来主持和参与承担国家级课题35项,主持省部级科研课题116项,承接横向委托课题110项,学前教育学院宋占美教授的《美国学前教育课程标准的实践与思考》获得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018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立项名单》,学校有3项课题获准立项,立项数量居山东省高校第2位,居全国高校第25位。校企深度合作获批教育部产教融合项目学校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作为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的必由之路。2015年,“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落户我校(全国首批30所院校之一)。2016年8月,我校入选教育部、中国科学院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的数据中国“百校工程”产教融合创新项目(为全国41所入围本科高校之一)。2017年6月,我校投资1500万元与济南高新区、德国费斯托(中国)有限公司三方共建的“济南高新区中欧智造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落户英才。学前教育、云计算、大数据、机电一体化等教学设备居全国地方本科高校先进水平。社会实践活动受到团中央、教育部表彰学校学风优良,校园文化浓厚。注重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设有将军书屋、党史馆、国史馆,注重“第二课堂”教育,引导学生参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党建团建和校园文化活动。学校现有76个学生社团,涉及创业、书法、音乐、舞蹈、戏剧、球类、棋牌、健身、户外、公益等类别,为广大学生提供展示才华的平台,每年举办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校园文化艺术节、学工论坛、宿舍文化节、校园歌手大赛等活动,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健康成长。学校组织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开展了“大学生三下乡”、“调研山东”、中国扶贫脱贫工程调查等社会活动。2016年获批教育部“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十万毕业生彰显优秀教育教学质量学校人才培养成果丰硕。我校学生在考取博士硕士研究生中屡获佳绩。普通本科毕业生大学英语四级通过率93%。学院注重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已取得100多项发明专利。毕业生顾业栋在校期间获得20多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多项专利无偿捐献给世界各国,收到德国、法国等30多个国家元首的感谢信。学生潘宝成在世界三大发明展的美国匹兹堡国际发明展上获得2项金奖、在德国纽伦堡发明展上获得1项金奖。近3年来,学校共组织学生参加了101个省级以上专业赛事,先后有1244人次获奖。学生在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网络虚拟运营)中获得一等奖两项,是山东省高校和全国民办高校当年唯一获一等奖的高校;2018年7月,学生在山东省第四届创业大赛暨第三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山东高校赛区中获创意组两项一等奖。学校创业之星不断涌现,已有两位毕业生荣获“山东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学校推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到目前为止,为西部输送了354名优秀志愿者,志愿者们用自己的青春和热情为当地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被团中央评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学校近千名品学兼优同学参军入伍致力于国防建设。学校荣获“全国国防教育先进单位”。广大毕业生在全国各地不同工作岗位踏实工作,涌现出许多模范、标兵、骨干、广受用人单位赞扬。就业创业受到教育部表彰成绩突出学校十分重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学校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2013年,学校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成绩显著,2011年,学校被山东省人社厅评为“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2012年获得“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15年获批“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2016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是全国入选的41所高校之一,同年,被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授予“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山东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秘书处设在我校。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与世界名校共同培育本科人才学校近年来更加重视开放办学,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与东北财经大学合作成立国际学院,借鉴国内知名大学国际合作办学经验,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与世界名校阿德莱德大学(2019年QS世界大学排名114)、英国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2019年QS世界大学排名180)、南澳大学(2019年QS世界大学排名264)共同培育国际化高水平人才。还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奥斯威戈分校、英国伯明翰城市大学、韩国明知大学、圆光大学、泰国博仁大学等密切合作,开展师生互换、学术合作多种校际交流活动,更好得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拓展学生的视野,培养更多国际化人才,促进东西方教育和文化的交流。因优质的教学质量和良好的学习环境,学校被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成为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应用型)(简称AISEC)项目的承办单位,并获批今年招生四个专业,分别是学前教育、国际商务、金融工程和工商管理。加入该项目后,我校将与国家基金委合作高校如美国东北大学、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等近30所英美高校建立学分互认合作关系,开展本科学分互认课程。p分页标题e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招生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班子和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健全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全程监督,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招生专业和计划普通本科专业:学前教育、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园林、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工程、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英语、商务英语、护理学、康复治疗学、工商管理、电子商务、保险学、审计学、市场营销、物流管理、财务管理、国际商务、金融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汽车服务工程、机械电子工程、舞蹈表演、音乐表演。普通高职专业:环境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漫制作技术、艺术设计、园林技术、园艺技术、工商企业管理、投资与理财、会计、新闻采编与制作、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智能技术、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商务英语、应用英语、应用韩语、商务日语、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电气自动化技术、数控技术、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养老产业经营管理方向)、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监理、建筑工程技术、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旅游管理、歌舞表演。最终专业和计划以当地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执行教育部、各省教育招生部门关于2019年招生的各种文件规定。
第十二条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分数。
第十三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本院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理。录取时专业分配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p分页标题e
第十四条报考我校美术类本科专业的学生须取得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美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需取得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或专科合格证。山东省:美术类本科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类本专科录取时对已投档学生按照美术类专业综合成绩(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从高到低排序录取,遵循“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外省美术类考生,使用所在省的艺术类统考成绩,参照所在省份的美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报考我校舞蹈表演本科专业的考生须取得《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舞蹈类专科专业认同所有本科高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成绩。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舞蹈类(本科):山东省考生须取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按投档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者;对其他省份考生,我校使用(认可)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类)统考(联考)成绩,按投档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音乐类(本科):山东省考生报考我校音乐类本科专业,需取得其他本科院校相同专业本科合格证,且考生所取得的合格证专业名称必须与所报考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外省考生报考我校需取得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类)统考(联考)合格成绩,按投档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音乐、舞蹈类(专科):以文化成绩为依据进行专业分配。
第十六条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美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外语类专业要求无口吃,学前教育专业要求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无传染疾病及病毒携带。
英语类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不加试口语。
第十八条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状况,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十九条考生可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及我校招生网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十条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在山东之外的其他省份,为确保招生计划完成,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我校在各批次录取期间对投档考生进行电话征询志愿,考生家长或考生本人声明自愿放弃志愿的,我校予以退档。p分页标题e
第二十二条我校不设招生代理,对以山东英才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学校学费标准:普通本科专业22350-34800元/年,普通专科专业10800-14800元/年;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学生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关于退费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我校优秀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院设立的其他奖学金。我校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开设“绿色通道”,对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免、减、缓政策,学生可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七章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十八条凡被我校普通本科录取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经学校组织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凡被我校普通专科(高职)录取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经学校组织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附则
第二十九条我校不设招生代理,对以山东英才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山东英才学院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
南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英才路2号;邮政编码:250104
北校区: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崔寨;
邮政编码:251401
咨询电话:0531-88253000,0531-88253001
监督电话:0531-88253050传真:0531-88257501